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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已经调整其中我县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关于优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徐公积金委〔2023〕1号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性保障作用,落实“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的原则,支持广大缴存职工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
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市区(含铜山区)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中心规定的条件时,不分单方或双方申请,提取加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本政策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2.放宽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的业务申请条件。
,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3.扩大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受理范围,在淮海经济区十城互认互贷基础上,江苏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户籍地为徐州)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凡符合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保障职工租赁住房提取需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按发生金额据实提取,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金额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年度最高提取金额由9600元提高至12000元三、优化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1.放宽业务办理条件,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均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扩大承办银行范围,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基础上,新增江苏银行徐州分行、招商银行徐州分行为此项业务承办银行。
四、执行时间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三条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原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起来看▼
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房、经适房)
申请条件1、单位和个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2、购买自住住房;3、职工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办理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3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原件);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居留证件(原件);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须由其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6.个人收入证明(本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除外)(原件3份);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夏季)14:00-17:30 周六 周日 节假日休息办理流程1、职工携带贷款材料到购房所在地营业部或管理部柜面办理;2、职工凭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审批表到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3、职工凭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贷款资料担保公司办理公积金贷款担保手续;4、职工凭贷款资料到产权处办理房屋产权抵押手续;5、凭抵押手续到担保公司申请放款;6、委托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信息来源:无线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