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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感染新冠后被强制「居家按病假算薪酬」,律师称工资应正常支付 ,如何看待此事?怎样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公司有新冠肺炎员工怎么赔偿)

此事确实不假,也有法可依因为按照目前政策,虽然全面放开,但是如果感染新冠后依旧要落实“7天居家隔离”措施,这段时间虽然是居家隔离,但依然属于“隔离”措施的一种,员工无法办公室客观原…

此事确实不假,也有法可依因为按照目前政策,虽然全面放开,但是如果感染新冠后依旧要落实“7天居家隔离”措施,这段时间虽然是居家隔离,但依然属于“隔离”措施的一种,员工无法办公室客观原因导致,企业在此期间应正常发放工资。

目前关于涉疫情相关的劳动用工问题汇总如下:一、劳动者被依法隔离时,工资如何计发?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

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感染新冠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企业如何合法降低用工成本?答:可以采取休年假方式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要求:“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用人单位可与劳动和协商先休年假,此处的年假包括:本年度未休年假、上年度未休年假、来年年假(年假可以跨一个年度)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协商过程中要尊重员工意见,计算好员工可休年假的天数,并保存通知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的证据,发生纠纷时需提供证明劳动者提前收到休年休假通知或知晓休年休假内容的证据。

三、受疫情影响,企业能否降薪?答:可以协商调整薪酬,不能单方降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

工作报酬”,其中第二条虽然规定,可以调整薪酬,但明确“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也即需要协商一致四、能否先安排员工调休,封控结束后再安排集中加班?答:广东省人社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置导则》规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或仍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指导企业通过安排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或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方式,协商解决无法复工问题。

而对不能通过居家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或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工资待遇从上述意见可知,安排休假后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只能是以停工、停产的方式处理,而不包括集中调休的方式。

五、对无正当理由不愿复工的员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答:企业应当告知员工已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宣讲企业复工的重要性,要求员工及时返岗在企业提供了必要的防疫措施和劳动保护的前提下,对经劝导无效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员工,企业可按照《。

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六、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是否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答:企业确实因为疫情原因,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又或者因为新冠导致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以及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需。

支付经济补偿但我们建议,只有在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稳定工作岗位无法达成一致时,才采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七、劳动者的病假、产假与居家隔离期间重叠的,是否顺延?。

答:原劳动部关于贯彻《用人单位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因此,病假与封控期间有重叠的,不应顺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我国目前实行的产假时间均为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因此,产假居家隔离期间有重叠的,不应顺延八、受疫情影响,企业能否停工停产?答: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对企业停工停产作出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一般认为这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

的范畴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拥有停工停产的自主决定权,但并非可以随意决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停工停产实际上属于未提供劳动条件也未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因此,企业决定停工停产必须要有合法、合理的事由一般合法的事由是指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例如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可抗力等客观情形,常见的事由有:疫情导致企业场所被封控或者大量劳动者无法到岗、企业整体搬迁无法提供劳动场所、订单大量缩减等。

企业停工停产的,应当采取会议等方式向职工说明停工停产原因、期限、停工停产期间拟安排的工作任务情况和拟执行的工资支付标准等相关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依法作出解释答复;停工停产的通知经过民主程序公示,与员工签署好待岗协议等文件。

企业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1个月)的,企业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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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睢宁便民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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