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孩网贴是谣言 发帖者被拘留 近日,某论坛上一条我县龙集镇发生偷孩事件的网帖,受到网友的极大关注,一度成为贴吧的热帖对此县公安部门也非常重视,责令龙集派出所立即查处但是呢,经民警查证,该网帖内容纯属谣言,目前发帖者已被拘留。
8月5日,一条写有光天化日之下,亲眼所见,都说是偷小孩等字眼的网帖受到县公安局龙集派出所民警的关注该信息发布者在网帖中表示,自己亲眼所见,在龙集镇街道上有人当众偷小孩 县公安局龙集派出所副所长 卢健:对于网帖,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工作。
经过调查走访,办案民警并未发现辖区内发生过网帖所说的偷小孩事件,也未接到过群众报案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 陈皓:我们经过了解,他们说造谣说是偷小孩,最后落实确实不是的,是一起家庭纠纷 当天,派出所民警在查实案情后,立即发布辟谣公告,说明网帖所说为不实信息,是谣言。
县公安局龙集派出所副所长 卢健:为了澄清谣言,消除社会影响,防止网帖被转载传播,引起社会恐慌,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将嫌疑人抓获到案经讯问,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对其制造谣言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行为供认不讳 而那条造谣网帖,由于描述事实耸人听闻,吸引了大量人浏览,一时间引起众多群众恐慌。
附近群众:说有偷小孩的,不敢来家向我求证的,问问到底是怎么情况,家属像带小孩回家都不想不干回家,我跟他说没有事,正好公安机关已经发图片表明了,我就转发给她,没有事 民警告诉记者,目前网帖已经被删除,而朱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违法行为人 朱某:我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县公安局龙集派出所副所长 卢健:提醒广大群众虚构,虚构事实,发布一些不适时的信息是一种违法行为,轻则三日拘留治安处罚 重的话要涉嫌犯罪最高可入刑七年 程谦 张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