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延至3月底 接下来要说的这件事大家可要听好了,昨天,记者从县医保中心了解到,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将延迟到3月底,一起去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据了解,我县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续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到12月,包括在校中小学生在内的参保居民应在此期间续缴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尚未缴纳费用 县人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 李小强:为尽量确保广大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中心将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3月31日请仍未续保缴费的参保人员于3月31号前,去所选择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缴纳2016年度医保费。
目前我县共有以下11家定点医疗机构可缴纳居民医保费,分别是:工人医院、第三人民医院、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楼医院、博爱医院、康复医院、杏林医院、泰和医院、惠民医院、杏林医院、泰和医院、惠民医院、观音医院、睢宁县东方医院。
请尚未缴纳2016年度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尽快缴费,若缴费延迟将变成新参保人员,就医会受到一定影响 县人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 李小强:如在3月31日前仍未缴纳2016年度居民医保费者,即属欠费停保,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月1日后再续费,再缴费续保人员则视为新参保人员,就医将有六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如果您或者是您身边的亲人朋友还没有缴纳2016年度的居民医保费,请尽快到相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缴费,以免影响医保的使用。
杨艳秋 周杨
(文章均是1-5年内的旧版资讯整合在论坛,记录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