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行政审批局四举措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 为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县行政审批局通过四项举措,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 一是规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行为凡纳入依法招标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接受监督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代理合同范围内依法依规提供相关服务,禁止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及时向招标人提交全套招标档案资料 二是提高评委评标质量应用影音监管系统对评委现场进行实时监管,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
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播放评标纪律,提交招标文件供评委学习让评委能够尽快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投标文件通过该监管系统的使用,提高
四是制定招投标主体负面清单。通过制定《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清单》,将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委和其他企业人员的禁止性条款集中列举,营造规范有序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