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推进乡村振兴 解决农业融资难题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丰县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出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进一步缓解了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据了解,丰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用于粮食、油料生产和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的贷款落实贷款贴息政策。
其中,粮食、油料生产是指包括稻谷、小麦、大豆、玉米、杂豆、薯类、其他谷物等种植及初加工贴息比例不超过2%(年息),单个经营主体贴息总额不超过6万元 与此同时,丰县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安排60万县级财政资金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建设农业强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富成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支撑。
(刘永帅 作者单位: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丰县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