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落户问题第四期,前面几期可查看历史纪录1、问:请问一下,我在吴中这边上班,并且交的社保我房子在吴江,怎么才能积分入户?您好,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规定,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已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申请人,户口需迁入本市的,应于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才能有资格申请参加积分入户吴江虽然是属于苏州市,但根据五年五不变政策,暂时未纳入市区积分管理范围内,且吴江现有独立的积分入户政策因此由于您房产在吴江,所以不符合市区积分管理政策,无法参加积分入户。
具体入户政策您可以咨询吴江的便民服务中心2、问:1月份办理积分入户申请,现在医保正常缴纳,但自己没时间,能不能让家属去办事处刷时间呢?答:您好,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有关项目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受理申请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您需要刷新自己的信息,需要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去刷新,填写信息变更表并签字3、问:请问2019年上半年积分入户信息什么时候发布?如果达到积分入户标准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具体去哪里办理积分入户?需要大概多久能完成入户?
答:您好,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
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4、问:你好,我已经申请办理了积分入学的流程,积分也已经签字确认,请问最终的结果是怎么回复或者公示。
答:您好,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经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
届时您可以在门户网站查看您的分值5、问:请问如果申请积分入学学位不够会不会安排其他学校了?答:您好,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6月3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其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剂,于7月5日前公布统筹调剂的学生名单,并向其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不服从的不再安排6、问:我们积分办好了,什么时候能报名?答:您好,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经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6月3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已列入入学名单(包括统筹调剂的)的流动人口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7、问:我已经在娄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积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入学通知书?答:您好,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将于 6 月10日前在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当年各区(或片区)划定的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及各区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
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分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8、问:请问下儿童如何积分入医 ?答:您好,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纳入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需为其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子女,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应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