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三男子骆马湖非法电鱼200公斤被公审 骆马湖里有丰富的鱼类资源,但每年的2月1日到6月30日是骆马湖的禁渔期,不能捕捞更不能电鱼7月25日上午,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开庭审理了首例案件,三名男子在禁渔期内非法电鱼,并当庭宣判,一起去看看。
7月25日上午9点左右,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事情还要从今年的3月1日说起,被告人程某,张某,宋某于当天晚上驾驶机动船在骆马湖宋淹水域,采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199.96公斤。
记者了解到,在这起案件中三名被告人属于共同犯罪,均为主犯,法庭当庭作出宣判,三人均被判处拘役 对于自己的行为程某等人也表示悔过,并在案件审理阶段,为修复骆马湖的渔业资源,共缴纳修复资金24000元,购买了部分鱼苗在湖区进行增殖放流。
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施华:“我们也提醒广大的渔民朋友,采取法律所质疑的一些方式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个是对湖泊的生态造成一定的破坏,同时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