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沙溪镇涌头村的李伯报料,说自己辛苦将两个领养的孩子抚养长大成人,如今不仅没有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反而还要跟他争夺自己的房屋,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李伯,今年81岁了他告诉记者,年轻的时候,孩子意外去世,他和妻子领养了两个小孩,因为工作原因,孩子一直是由妻子带大的,但孩子的学费生活费都是他承担现在孩子们虽然长大了,跟他的关系却一直很僵硬,这些年来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李伯说:“我一直在澳门工作,不知道是1978年还是1989年,申请我老婆去澳门办居住证,然后再让她回来中山照顾那两个小孩,想不到今天会搞到我这样,我估计他们憎恨我的原因就在这里” 2014年,因为感情不和,李伯和妻子离婚,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养子女就开始要争他的房子。
李伯说:“我现在因为给了两间屋子给他们两个人,但是给了他们两个人,他们还不满足,还要来占我的那间祖屋,我现在就想跟他们父子分离,不要跟他们有父子关系” 事情到底是不是像李伯说的这样,两位养子女又为什么会跟李伯闹得这么僵呢?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李伯的养女李女士。
李女士说:“很多很过分的事情你们是不知道的,不是我们跟他的关系闹得很僵,而是他确实不讲理,而且他跟我母亲离婚了,他以前是在澳门包二奶,把澳门的财产全部转移了,才导致今天这么复杂的一个情况” 李女士说,该祖屋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所以没有办法可以证明房子就是归李伯一人所有,也不存在争夺房产的问题。
并且,这么多年来,房子的水电费等等都是由她自己一个人在承担
那么这个祖屋的所有权到底是怎么样的呢?记者又找到了当地村委会的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沙溪镇涌头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说:“李伯是有一套房子,但是不属于李伯自己个人的,那一套房子就是祖宗留下来的,祖屋的那种形式。
”
针对这样的一个情况,有律师就说,如果房屋不属于一人所有,就需要按照房屋份额来确定所有权的比例就李伯的这件事来说,在他还未去世之前,祖屋所有权的份额是由李伯和弟弟平分的,他的妻子和养子女现在暂时是没有所有权份额的。
律师周伟说:“要看这个祖屋是不是属于他们兄弟之间的,如果是属于老人兄弟之间,现在就是老人和弟弟去世之后,配偶和养子女才有继承的可能性” 记者:万迈 梁景文 一审:张建伟 二审:叶倩儿 三审:林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