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举报后,睢宁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根据微友提供的线索立即展开调查,并于昨天早上8时许,联系上了视频的上传者90后小伙张某,张某是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员工据了解,张某今年28岁,当晚18时30分左右其下班回家途中,看见许多朋友都在发下班开车回家的小视频。
回到家以后,出于个人炫耀的目的,晚20时52分许,张某就炮制了一则自己酒驾的视频以博取他人的关注为了证实张某的说法是否属实,民警对张某公司的同事、家人及邻居进行了走访,并调取了其车辆的行驶轨迹经查证,当晚18时38分许,张某驾驶车辆便驶出了县城,与其朋友圈内转发的在城市道路酒后开车的视频不符,这一点与民警从别处调查的结果不尽相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