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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聘公告!有编制!(最新招聘工作)

原标题:最新招聘公告!有编制!最新招聘信息来啦,想要找工作的小伙伴们看过来!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睢宁县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具体有什么要求?跟着晨小编一起来看看吧!01…

原标题:最新招聘公告!有编制!最新招聘信息来啦,想要找工作的小伙伴们看过来!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睢宁县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具体有什么要求?跟着晨小编一起来看看吧!0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公开招聘71名高层次人才 点击查看岗位表↓↓↓公告全文如下↓↓↓(滑动查看详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徐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目录》与我市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5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1.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设置并审核。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六)本次招聘不限户籍(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后,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2.报名方式:所有岗位只接受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格式注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电子版:(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2)工作经历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扫描件;(3)各类获奖证书,本人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扫描件(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后果自行承担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考核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2023年12月31日报名结束后,经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空缺岗位将自动取消5.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三、资格复审及考核(一)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通知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历学位及后学历学位均需提供);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6)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从(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8)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9)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二)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

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按弃考处理四、体检与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一)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四)对应聘人员做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对应聘人员做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拟定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五)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市教育局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一)市教育局从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核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拟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由市教育局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编定岗;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被聘用人员本人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超过规定期限无法办理入职、调动等手续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五)对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计划的被聘用人员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徐委办〔2018〕83号)等文件落实待遇。

其他事项与招聘单位面议六、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七、政策咨询与监督本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86人 。

点击查看岗位表↓↓↓公告全文如下↓↓↓(滑动查看详情)为招聘优质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睢宁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

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应聘人员须具有《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生须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七)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

专业条件由睢宁县教育局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一)

招聘工作组到招聘站点进行招聘政策宣讲,并接受现场报名,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名时间及地点:招聘站点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安徽师范大学4月17日上午8:30-11:304月17日下午2:00-5:00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西北师范大学4月24日上午8:30-11:304月24日下午2:00-5:00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学生发展中心一楼综合事务大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5月6日上午8:30-11:30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睢宁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张一寸证件照片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

3.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生可提供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明或笔试报考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且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4.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其本科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三)资格审核睢宁县教育局现场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合格的,由睢宁县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睢宁县教育局陈述申辩(四)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睢宁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第二批)》。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

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应聘人员在同一招聘地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3.各招聘岗位开考比均为1:3每一站报名结束后,在招聘计划内,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照开考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量,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下一站继续接受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后组织考试。

全部站点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睢宁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考资格四、考试本次招聘分时分站考试,由睢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考试睢宁县教育局在笔试后公布笔试成绩,并划定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模拟课堂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

模拟课堂10分钟,总分70分;现场答辩5分钟,总分3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

因考生放弃签订协议资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缺额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六、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睢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

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睢宁县教育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睢宁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予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睢宁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睢宁县教育局审核后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1年)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1年)。

九、考试聘用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十、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睢宁县教育局解释睢宁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76836监督举报电话:睢宁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6-67031961睢宁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6-67031901。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睢宁县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小编说进入2023年招聘季 有任何最新的事业单位 招聘信息 晨小编都会及时更新哒 赶快收藏关注吧 别忘了分享给身边 有需要的朋友哟 来源 徐州市教育局、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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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朵玫瑰花

睢宁一朵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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