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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发布公告!贷款利率调整细节→(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计息规则)

原标题:多家银行发布公告!贷款利率调整细节→距离9月25日可以向银行提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还剩十余天时,9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率先发布了关于…

原标题:多家银行发布公告!贷款利率调整细节→距离9月25日可以向银行提出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还剩十余天时,9月7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率先发布了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对调整范围、调整规则、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等进行了明确。

确认调整规则,分为三个时段公告最引人关注之处,首先在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相关通知,对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进行明确。

中国工商银行公告截图据工商银行,本次调整根据房贷发放时间分成了三种情况——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中国农业银行公告截图农业银行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同样分为三种情况——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中国银行公告截图中国银行的具体规定如下——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当地下限”)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0(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不调整。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2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建设银行公告截图中国建设银行的调整规定如下——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多家银行明确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节。

首套房贷怎么认定?利率能降多少?调整范围是哪些?存量房贷利率能调到多少?什么时候才能去银行申请办理?

此外,如果办贷款时不是首套房贷,如何确认现在是不是?中国建设银行在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问答中写道,这取决于您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您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如已符合,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

能否申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9月5日,招商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对象为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型房屋贷款不在调整范围之内值得关注的是,9月4日,中国光大银行表示,如果当初对首套房贷选择的是固定利率,9月25日新政实施后也可以向银行申请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

这也是目前第一家公开针对固定利率房贷客户的利率调整作出的正面回应存量房贷利率能降到什么水平?中国建设银行在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客户问答中回复,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减基点确定的。

按照人民银行通知,本次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水平,在LPR上的加基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因此,本次调整不涉及LPR,主要是调整加减基点例如,假设您现在的贷款利率为5.1%、LPR为4.2%,那您的贷款利率就是按LPR+90个基点确定的,也就是4.2%+0.9%。

:“我行会在上述政策空间内,充分考虑百姓诉求,保障客户权益,进行调整,具体请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

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和协商变更合同利率具体是指什么?有什么区别?中国工商银行表示: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原贷款承贷银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借贷双方通过签订补充条款等方式,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对于借款人而言,由于已经明确调整后的利率水平需符合原贷款发放时的当地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无明显区别考虑到操作的便利性,该行主要采取变更合同利率方式,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正在公示!陕西这些地区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

本期监制/杨丽本期编辑/舒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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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朵玫瑰花

睢宁一朵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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