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红主持召开宿豫十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02次会议 4月29日下午,宿豫区委书记、宿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刘海红主持召开十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02次会议宿豫区委常委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要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区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及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委第十四轮巡察“五方联谈”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试行)》文件精神,中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全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文件精神;在研究讨论统计工作有关事项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规章内容,通过了《宿豫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宿豫区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文件。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