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凭牌上路 5月15日,江苏省通过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注册登记、领取牌照,权属发生转移要变更登记,灭失报废要注销登记。
5月22日,记者来到县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处看到,数十名市民来此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领取牌照 据介绍,当前睢宁县共有21处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受理点,其中20处分布在20家派出所内,1处在车管所。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只能在车管所进行现场登记挂牌,旧国标及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辆可在21处登记点就近登记,领取临时过渡牌领取牌照时,车主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一般为居民身份证),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当前,全县已登记挂牌电动自行车有5万辆。 全媒体记者 龚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