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意见》(睢发〔2013〕9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帮扶工作透明、公开,经帮扶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帮扶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30日9月5日。
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帮扶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8069090,地址:睢宁县行政办公中心东楼206(县文明办) 刘宜付:姚集镇青年村村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本人年过七旬,妻子和儿子先天性痴呆,家中土地少,无其他收入。
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杜长局:梁集镇梁圩村村民,2013年度中国好人妻子患尿毒症、儿子脑瘫,家庭没有经济来源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娄本凤: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居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
丈夫患病,不能自理;儿子小儿麻痹,儿媳四肢肌肉萎缩;本人年老多病,患风湿性关节炎,一家人靠低保收入生活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周启美:魏集镇新工村村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丈夫瘫痪,花费大量医药费,家庭收入靠种地。
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张久如:古邳镇湖东村村民,2017年度江苏好人身体残疾,断臂,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侯宜翠:高作镇姚绳村村民,2010年度睢宁好人丈夫高度瘫痪,婆婆身体不好,符合申报条件①,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白 云:双沟镇大白村村民,2014年度睢宁好人本人四肢肌肉萎缩,二级残疾,家属患重度脑梗,半身不遂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朱向启:官山镇宋山村村民,2014年度徐州好人本人和家属身体一直不好,长期服药。
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 刘海龙:梁集镇商郝村村民,2011年度睢宁好人刘海龙见义勇为牺牲后,其母亲卧床,精神恍惚,靠服药支持,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靠父亲干农活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周兰华:岚山镇河湾村村民,2012年度中国好人自己孤身一人生活,除了几亩地之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低收入户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周道军:岚山镇万庄村村民,2012年度睢宁好人眼睛二级残疾。
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苗 壮:岚山镇吴桥村村民,2015-2016年度睢宁好人孩子先天性胆道闭锁,治病花了二十几万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⑤ 张小桃:李集镇徐厂村村民,2012年度睢宁好人。
照顾奶奶、养父、叔叔,离异后还有一个孩子,现在再婚,要抚养四个孩子,丈夫家中还有重病的母亲和父亲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吕立桂:古邳镇吕集社区村民,2014年度睢宁好人儿媳瘫痪在床,妻子生重病,不是低收入户。
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杨小彦:王集镇杨集村,2012年度睢宁好人养母瘫痪在床,哥哥腿脚残疾符合申报条件②,享受帮扶方式①、②、③、④ 注:申报条件(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和县级以上身边好人):。
①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②因下岗失业、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重)病、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帮扶方式: ①春节、中秋期间深入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家中走访慰问,给予资金或物资救助。
②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保全额资助参保 ③免收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补贴水电费和通信费 ④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享受免费体检 ⑤本人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予20000元补助;直系供养亲属患有重病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补助。
⑥对家庭发生天灾人祸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
(文章均是1-5年内的旧版资讯整合在论坛,记录往事)